1、塔吊現場檢查
2、多塔吊距離檢查
3、塔吊與外電線距離
4、基礎積水
▲塔機因基礎長期浸泡在水中致使材料和焊縫嚴重銹蝕,再或因焊縫表面因油漆覆蓋,從而導致工作中不能及時發現焊縫開裂和主肢撕裂以及螺栓松動等異常,最終致使主材斷裂及焊縫撕裂造成塔吊倒塌事故。
5、金屬結構件
1)主要金屬結構件應無扭曲、變形、裂紋和嚴重銹蝕焊縫,無明顯外觀缺陷。
2)對無計算條件的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的10%時,則應予報廢。
3)主要受力構件產生了永久變形而又不能修復時,應予報廢。
4)主要受力構件如塔身、臂架等,整體失穩后不得修復,必須報廢。
5)結構件及其焊縫發生裂紋,應分析產生裂紋的原因,可采取加強或重新施焊的措施,阻止裂紋發展。由于材質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應予報廢。
容易發生疲勞的部位主要有:平衡臂架、起重臂架、塔身標準件、拉桿、轉臺、小車架和底架等。
▲金屬結構 ——變形
6、塔身標準節——主要檢查部位
1)嚴禁采用標準節代替基礎節或加強節。
2)嚴禁在標準節、加強節及基礎節主弦桿上施焊。
3)標準節與樓層的過人通道必須牢固安全。兩側防護欄桿不得低于1.2m,并加設腳手板或密目網圍護。
▲錯誤圖例:標準節與樓層的過人通道無圍護
7、塔尖主肢結構開裂
▲塔式起重機主要承載結構(塔尖主弦桿)開裂(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中第4.7條的規定要求)
▲主弦桿連接套焊縫
▲如此裂紋的塔機還在使用中,說明出現初始裂紋到擴展到近一半,尚有較長一段時間,只要平時認真檢查,因裂紋原因倒塔完全可以避免。
▲在主弦桿嚴禁隨意施焊
8、標準節螺栓——主要檢查部位
1)高強度螺栓應使用雙螺母、螺栓高于螺母平面3牙以上。
2)根據JG/T5057.40-1995建筑機械與設備高強度緊固件標準:高強螺栓、螺母,使用后拆卸下再次使用,一般不得超過二次。
▲錯誤圖例:各標準節之間連接高強度螺栓要求緊固牢靠。
▲高強度螺栓應使用雙螺母、螺栓高于螺母平面3牙以上。
9、螺栓連接
▲塔身標準節連接螺栓缺失
▲塔身標準節連接螺栓松動
▲頂升工作平臺固定螺栓缺失、松動
▲標準節與回轉連接螺栓不到位、遺漏或松動
10、銷軸——主要檢查部位
塔機上重要銷軸有:起重臂、平衡臂、標準件間、前后拉桿間和拉桿與臂架間等聯接銷軸。
銷軸脫落的主要原因:
1)銷軸竄動剪斷開口銷引發銷軸脫落;
2)安裝時未裝或用鐵絲(焊條)代替開口銷;
3)不裝壓板或開口銷,將銷軸與結構焊接;
4)軸端擋板緊固螺栓不用彈簧墊或緊固不牢長期震動而脫落,壓板不起作用導致銷軸脫落。
▲吊臂拉桿開口銷未開口
▲開口銷用電焊條代替
▲正確的拉桿銷軸連接方式
11、塔吊限制器檢查
12、力矩限制
▲力矩弓形板人為捆綁
▲調整螺釘未固定;行程開關未接線
▲缺少限位開關碰撞桿
13、起重量限制
起重機應安裝起重量限制器,當載荷大于相應工況下額定值并小于額定值的110%時,起重量限制器應切斷上升方向的電源,但機構可做下降方向的運動。
▲錯誤圖例:起重量限制器控制線未接
▲錯誤圖例:起重量限制器銷軸軸承損壞
14、回轉限制器
▲對回轉部分不設集電器的塔式起重機,應安裝回轉限制器,起重機回轉部分在非工作狀態下必須保證可自由旋轉。
▲錯誤圖例:回轉限位控制線未接
▲錯誤圖例:星形輪未與回轉軸承嚙合
15、斷繩保護
▲被鐵絲固定的變幅鋼絲繩防斷繩保護裝置。違反GB5144中6.4條
16、環境
▲起重臂距離已有建筑物較近,易造成與吊籃碰撞,塔吊在非工作狀態下不能360°自轉。
17、附著變形
▲錯誤圖例:自制附墻桿端部與樓板焊接
▲錯誤圖例:自制附墻桿端部與建筑物墻上預埋件垂直焊,焊接質量得不到保證。又給日后拆卸附墻桿帶來安全隱患。
▲附著桿的結構形式不同
18、鋼絲繩
▲主卷揚鋼絲繩排繩混亂,與損壞的鋼絲繩防脫槽裝置干涉,造成鋼絲繩壽命的急劇減少。
19、吊鉤保險(自重式、彈簧式)
20、滑輪
塔機的滑輪主要安裝部位有:塔頂、起重小車及吊鉤等。
• 滑輪應設有鋼絲繩防脫裝置,且可靠有效。
• 滑輪應轉動良好,軸承完好無損壞。出現下列情況應報廢:
1)裂紋或輪緣破損;
2)滑輪繩槽壁厚磨損量達原壁厚的20%;
3)滑輪槽底磨損達鋼絲繩原直徑的25%;
4)輪槽不均勻磨損達3mm;
▲錯誤圖例:鋼絲繩逃出,防脫槽裝置無作用
21、緊急斷電開關
▲急停按鈕未安裝。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8.3.2條規定(塔機應設置非自動復位的,能切斷塔機總控制電源的緊急斷電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