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上述兩個職責里面:哪一條寫著方案是由安全員編制?還是應了剛剛那句話:只要跟安全有關的東西就是安全員的事情。技術方案(包括安全方案)應由技術負責人編制,安全員參與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安全員的職責:是監督現場按照方案(尤其是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監督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如果方案不合理,出現安全事故是要追責方案編制人。如果未按方案施工,這時也要追責安全員。如果方案由安全員編制,那么技術負責人的工資可以分一部分給安全員嗎?退一萬步講,安全員具備編制專項方案的技術能力嗎?非要搞施工的給你設計一套圖紙去做設計院的工作,安排合理嗎?
當然也有能力稍微強一點的安全員,憑借管理經驗和蹩腳的畫圖技術做出了安全方案,但那不代表那就是他的責任他的工作他的義務。也有的技術負責人以自己不懂不會為理由,如果這個理由都成立,那不會就可以不做,豈非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