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加速海綿城市建設,提高中心城區污水(排水)收集能力,推進綠色(裝配式)建筑發展,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經研究,現就有關聯動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捷、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則,局系統單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聯動監管,同向發力,嚴格依法把控各審批環節,全過程實施監管。
1、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目標。根據湖南省《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20號)和《岳陽市城區海
綿城市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岳政辦發[2017]6號)要求,通過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含市政工程)必須進行海綿城市建設。
2、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目標。強化城鎮污水排入城市管網的規范化管理,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含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城市道路(含其它有關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地下排污(排水)管網,全部實行雨污分流。
3、綠色(裝配式)建筑工作目標。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岳政辦發[2017]22號),國有資金投資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科研、養老院、辦公、綜合樓等和適合工廠預制的城市地下管廊、人行天橋、道路等市政工程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施工;民營投資房地產開發項目、工業項目采用綠色(裝配式)建筑施工比例達到當年目標要求。
二、工作內容
(一)項目審批階段
1、初步設計審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時,應涵蓋海綿城市建設、城市排水(污)管網工程建設、綠色(裝配式)建筑及概算等內容。市政務中心住建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準備上述相關資料并初審。勘察設計管理科牽頭組織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會議時通知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科、綜合管理科、城市建設管理科、建筑節能與科技科、市建設工程造價站參加,上述部門提出書面評審意見。會議審查不通過或修改通過的,由建設單位會后與上述相關科室對接,相關科室5個工作日內向勘察設計管理科出具合格書面意見,一并在初步設計審批文件中統一批復。
2、施工圖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當對海綿城市建設、城市排水(污)管網工程建設等相關內容把關。對實施綠色(裝配式)建筑的工程項目,在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遵循住建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
3、招標投標監管。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控制價備案時,應當審查海綿城市建設、城市排水(污)管網工程建設等配套工程造價清單,且與主體工程整體發包,市建設工程造價站在辦理招標價備案時應審查相關內容。
4、核發施工許可證。行政審批辦對擬核發《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核查項目是否將海綿城市建設、雨污分流管網工程和綠色(裝配式)建筑納入申報內容,并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報建程序的項目發放《施工許可證》。市建設工程監察支隊要依照年度城建計劃,進一步加強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執法力度。
(二)項目施工階段
1、施工過程監管。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負責把新(改、擴)建小區海綿城市建設、排水(污)管網工程建設、綠色(裝配式)建筑有關內容納入質量安全監管范圍。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圖施工。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周邊沒有排水(污)管網的,應及時函告局綜合管理科、城市建設管理科。
2、預售許可聯動。推行商品房預售許可與施工許可審批聯動把關,凡應實施綠色(裝配式)建筑未實施;應進行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設計未設計;應擬定雨污分流建設方案未擬定的商品房項目暫緩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三)竣工驗收階段
1、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將海綿城市建設、排水(污)管網工程建設、綠色(裝配式)建筑納入竣工驗收內容,并查驗排水許可證。無上述內容或達不到設計標準和使用要求的,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及時函告相關科室。上述項目驗收不合格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檔案管理。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在接收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時,應當核查其海綿城市建設設施施工技術資料、排水(污)水管網工程建設資料,與主體工程建設項目檔案一并移交。
三、聯動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動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局長為召集人,分管聯動工作的黨組成員為副召集人,局相關黨組成員、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局行政審批辦。主要負責協調、調度、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綜合協調。行政審批辦負責指導聯動機制的落實,協調單位和部門間業務工作銜接,監督行政效能,進一步簡化和優化辦事程序,為服務對象提供優質服務。
(三)聯席會議制度。海綿城市建設、排水(污)管網工程建設、綠色(裝配式)建筑審查內容和標準、分步實施方案由各相關部門擬定,聯動過程中需要會商的,由聯席會議解決。
(四)加強考核督查。將聯動監管工作納入全局年度績效考核目標,實行季度督查、年底考核,作為局機關、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由行政審批辦提供考核數據。
(五)實行責任追究。聯動工作相關部門及人員違反聯動監管程序規定,不履行監管職責或未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的,由聯席會議追究相關責任。
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 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