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7-61002
近段,我市出現了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的現象,這些不正當經營行為嚴重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規范商品住房預售行為,現就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未依法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款項,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已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誠意金等性質款項的,應當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并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退還所收款項。
二、依法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和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商品住房的行為,并公開通報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不正當經營行為,將其列入違法嚴重失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加大對擾亂房地產市場行為的監督力度,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受理單位:市房地產監察支隊,電話:0730-8758177,地址:岳陽大道房地產交易中心13樓)
五、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岳陽市房地產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