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岳陽市單位住房資金使用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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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市房改辦 |
承辦窗口 | 市房改辦 |
咨詢電話 | 8758696 |
辦事依據 |
國辦發[1996]3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國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見的通知》。 |
申請條件(受理范圍) |
在財政專戶存有國有住房出售收入的單位,使用住房資金維修住房公共部位(包括屋面、上下水管、化糞池、下水道、入戶供電線路老化、樓梯間等) |
所需資料 |
(一)申請使用住房維修資金報告 (二)維修項目概算書 |
辦理程序 |
(1)需要使用單位住房維修資金,對房改住房公共部位進行維修時,向岳陽市房改辦和岳陽市財政局綜合計劃科同時提出申請,市房改辦受理后對申報資料審核,并會同財政局綜合科同志現場察看,對資料不齊的退回要求補齊;對不符合維修資金使用范圍的當場告之不予批準。
(2)申請資料齊全,符合使用范圍的,由市房改辦擬制維修計劃,按月向財政局綜合科報送一次。
(3)財政局核準使用計劃后,由市房改辦和財政局綜合科聯合下發維修計劃通知書。
(4)申請單位住房維修項目動工后,市房改辦和財政局綜合科現場察看確認后,申請單位到財政局綜合科按計劃申請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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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 | 8758678 |
收費標準 | 無 |
辦理時限 |
20個工作日 |
辦公地點 | 房產交易中心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