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記者從湖南省住建廳獲悉,《湖南省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日公布,就房企、中介、物業等行業的“失信”行為進行了相關界定。其中,中介如果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等行為均將被列入黑名單。
對比2018年版本的《辦法》,三湘都市報記者發現,本次意見稿,對經營主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將房企未履行保修責任,擅自處分物業共用部位,不按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服務用房等行為也納入黑名單范圍內,中介部分將散布漲價信息、變相囤積房源等不誠信行為也納入其中。
據悉,意見稿通過后,正式文件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利用合同格式條款
加重購房人責任將入黑榜
“未辦理預售許可證就違規收取‘定金’,兩年了都未簽購房合同,項目也遲遲不開工。”郴州的歐陽女士投訴稱,保盛·江南府要求她交了10萬元VIP會員費,并簽訂了“VIP會員優惠申請單”,但后來才發現,項目連預售證也沒有。
像歐陽女士一樣,被定金、預訂款等困擾的還有不少。
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建設,意見稿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有以下情形均要被記入黑名單:比如未及時履行法定責任,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業主或使用人群體持續上訪的;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的;
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的;一房多賣(抵),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的;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的;
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的;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格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的;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給業主造成損失,拒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等等。
中介散布漲價信息、哄抬房價,將被列入黑榜
買房租房,中介幫忙。作為連接消費者和市場的橋梁,房產中介在行業內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由于尋租權力太大,這些中介往往恃“權”而驕。
作為一名房產經紀的新人,鄧明對這個行業有了新的理解。“在網上找到一些房源圖片發到網上就行,先把客戶騙過來,實在不行我再跟客戶談。不管房源真假與否,等把客戶拉到門店,再跟他們說這套房子正好租出去了,給他們看另一套類似的。”帶領小鄧入門的師傅這樣告訴他。
對于部分中介的這種不誠信行為,意見稿明確,以下這些行為均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的;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不符合住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費用的;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的;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以及為買受人墊付首付或者以分期等形式變相墊付首付的;未經當事人同意,以當事人名義簽訂銷售合同、住房租賃合同的等等。
“列入失信黑名單的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將給予聯合懲戒措施:限制參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及管理服務的投標活動,限制取得房地產項目施工許可、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等,約談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懲戒對象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等等。”湖南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