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修訂的《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自本制度施行之日起,原《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6〕195號)廢止。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2月11日
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
條件審查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從源頭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建筑工程為我省行政區域內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其拆除工程。
第三條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的監督管理,具體事務性工作委托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依法實施。
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工程報建管理權限范圍內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工作,具體事務性工作可以委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依法實施。
第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對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查,在辦理工程項目和由建設單位依法直接發包的分包工程(以下簡稱分包工程,不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自行分包工程)的施工許可手續時,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承諾書(附件1)。
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將《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附件2)報項目報建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后,應于5個工作日內對承諾內容的落實情況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審查合格方可施工。
第五條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完成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準備工作后,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填報《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附件3),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的內容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并經施工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署評價意見后,方可施工。
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監督工作計劃有權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查。
第六條 監理單位應當制止違法違規開工行為,并按規定報告相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七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應當嚴格開展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工作。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未按規定審查或審查不合格不得施工,對擅自施工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堅決制止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第八條 本制度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止。
附件:1.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承諾書
2.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
附件1
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承諾書
申請人已經知曉并全面理解申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事項的有關要求,現就項目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作出以下承諾:
(一)施工現場三通一平、臨時設施和圍擋已經到位,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二)已依法簽訂施工、監理合同。
(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向工程監督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單位項目負責人員組成及聯系方式。
2.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3.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地質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和有關情況說明。
4.建設單位按規定向施工單位提供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情況和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5.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通過審批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施工組織設計。
6.現場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的任命文件、相應資格證書。
7.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意見及相關資料。
8.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9.施工項目部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質量員的任命文件及相應資格證書。
10.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11.按規定購買湖南省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保險的憑證。
12.工程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消防措施、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如未履行承諾,本單位愿接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給予的行政處罰及處理、建筑市場信用懲戒等。
承諾人(簽章):
承諾日期:
附件2
湖南省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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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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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內容、規模、結構形式、特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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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單位名稱及地址、法定代表人及電話、具體聯系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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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單位名稱及地址、法定代表人及電話、項目總監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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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單位 |
企業名稱及地址、法定代表人及電話、項目經理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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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施工單位未包含的工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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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內容 |
檢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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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單位項目負責人員組成及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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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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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地質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和有關情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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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設單位按規定向施工單位提供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情況和安全生產使用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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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通過編審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施工組織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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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現場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的任命文件、相應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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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意見及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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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過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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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項目部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質量員的任命文件及相應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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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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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規定購買湖南省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憑證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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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程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臨時消防方案、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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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對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意見 |
項目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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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監理的工程 監理單位對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意見 |
項目總監: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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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單位對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評價意見: |
項目負責人: 總包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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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意見 |
審查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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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及特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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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單位 |
審查內容 |
審查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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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總 (分) 承 包 單 位 |
分包合同簽訂,分包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組織機構人員任命書、人員資格證書,總分包安全協議,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授權書、承諾書(總包單位分包施工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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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另行出圖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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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是否按規定編審、方案是否滿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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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是否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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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安全技術交底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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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備開工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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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包單位分包施工時) (公章): |
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 項目經理(項目章): |
總包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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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單位 |
審查內容 |
審查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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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設 、 監 理 單 位 |
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審查結論是否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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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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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規定編審對分部分項工程實施旁站監理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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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備開工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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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簽章): (執業章)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