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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印發《岳陽市城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和《岳陽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市政府門戶網站 發布時間:2022-06-21 15:13

        YYCR202201010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屈原管理區,市直各單位,中央、省屬駐岳各單位:

        《岳陽市城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和《岳陽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3日      

         

        岳陽市城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財政部辦公廳住建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1〕3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岳陽市城區(指岳陽樓區、云溪區、君山區、岳陽經開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下同)范圍內各類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

        第四條  調整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林業局、市審計局、市氣象局、市城投集團、市交投集團、市洞庭新城公司以及市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住建局,具體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統籌協調、計劃編排、項目推進、督察考核和總結通報等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加強對從事海綿設施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工作人員的培訓,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宣傳引導活動。

        住建部門負責擬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系統化實施方案;擬制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計劃;根據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做好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施工許可、工程監督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發改部門負責監督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在立項階段對建設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內容與相應的海綿城市建設投資開展審查。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報批,并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落實指標,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納入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

        水利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涉及河湖水系的建設項目,確保海綿城市建設符合城市水系藍線管理要求。

        財政部門負責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和監督管理,并積極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城管部門負責建成后的市政雨污管網、透水鋪裝等工作管理,負責公益性海綿城市設施建成移交后的運維管理。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第五條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第六條  鼓勵創新海綿城市的建設運營機制,支持相關單位自主創新,開展海綿城市新產品、新材料研發。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七條  在編制或修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全面貫徹海綿城市理念,編制或修編城市豎向、道路、綠地、水系統、水資源、排水防澇、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時應當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充分銜接,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第八條  市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市級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編制區級海綿城市建設規劃。

        第九條  編制或修編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等相關專項規劃時,應當編制海綿城市專題(專項),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確定建設用地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

        第十條  在劃撥或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納入具體項目規劃設計條件。項目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按詳細規劃的要求執行;詳細規劃中未明確的,按照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要求執行;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中未明確的,按照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導則執行;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導則中未明確的,按照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75%的要求執行。

         

        第三章  建設管理

         

        第十一條  各類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環境提升等改造類建設項目均需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

        第十二條 項目初步設計方案與施工圖設計方案階段,建設單位應提供海綿城市建設專項(專篇)設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指標要求,合理選擇海綿設施規模。項目方案應滿足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條件,并能夠有效指導施工建設。建設單位應組織專家對方案設計進行評審并滿足土地出讓規劃條件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并將評審通過的設計方案報住建部門。

        如遇特殊情況需調整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條件的,應向住建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調整方案,經專家論證后,報市住建部門審批。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設單位可向住建部門提出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的調整申請:

        1.國家、省相關政策發生變化的;

        2.建設用地原有建設限制條件(如用地性質、綠地率、市政設施等)發生重大變化的;

        3.其他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確需進行調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的,住建部門應優化周邊項目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保持片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總體目標不變。

        第十四條  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負責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指標,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標準及要求,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貫穿于項目規劃、設計、建設、驗收、運維等過程中,做好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形成完整的海綿設施施工技術資料,并及時備查。

        監理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工程監理職責,切實保證進場原材料先檢后用,確保工程施工嚴格按設計圖紙實施。

        第十五條  海綿城市設施的竣工驗收,應按照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執行,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進行,住建部門監督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之前應向住建部門提交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價報告,并納入建設項目竣工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  住建部門應加強各類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全程監管。

        第四章  運行維護

         

        第十七條  海綿設施應遵循“誰投資,誰管理”的原則及時確定運行維護單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海綿設施應當由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監管,并委托管養單位運行維護。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的海綿設施應當由該設施的所有者或委托方負責運行維護。

        第十八條  海綿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單位應當按照運營維護等相關要求建立維護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加強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確保設施功能正常、高效運行。

        第十九條  鼓勵運營維護單位通過在線監測等方式,對項目建設運維效果進行評估,不斷提高運維效率。

        第二十條  住建部門應建立完善海綿城市建設平臺,通過數字化信息技術手段,為海綿城市設施建設與運行、考核與評估提供支撐。

        第二十一條  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對所屬行業海綿設施的運行維護效果進行監督。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第二十三條  建設、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維護等有關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相關主管部門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將違規行為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將違規單位納入失信名單。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其他縣市區海綿城市建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2年6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岳陽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工 作 方 案

        為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洪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財政部辦公廳住建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1〕35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生態為本、自然循環。充分發揮山水林田湖草等原始地形地貌對降雨的積存作用,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墊面對雨水的滲透作用,濕地、水體等對水質的自然凈化作用,實現城市水體的自然循環。

        (二)堅持規劃引領、系統推進。結合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目標,科學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具體方案和相關規劃,制定實施年度項目建設計劃,完善技術標準規范。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實施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切實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和防災減災能力。

        (三)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四)堅持全面融合、統籌實施。對在建和擬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環保等項目,要因地制宜,充分融入海綿城市理念,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市中心城區污水系統綜合治理工程PPP項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等項目要與海綿城市建設統籌實施,打造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程,提高城市韌性和宜居程度。

        二、主要目標

        市城區(岳陽樓區、云溪區、君山區、岳陽經開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下同)新、改、擴建項目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及指標要求,并逐步向全市延伸,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城市水文循環和生態環境的影響,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及地下空間建設等水平明顯提升,河湖空間管控更加嚴格,生態環境顯著改善,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的目標。到2023年底,我市海綿城市建設達到示范城市標準要求,市城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其他縣市區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到2025年底,市城市建成區5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其他縣市區城市建成區3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

        1.科學編制規劃。編制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系等相關專項規劃時,要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其剛性控制指標。結合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對《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進行修編。編制《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源頭管控詳細規劃》,將海綿城市管控指標分解到具體地塊并作為地塊規劃管控的主要依據。市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編制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計劃,分年度上報擬建成達標區域和擬實施項目清單。其他各縣市區政府編制海綿城市系統化實施方案及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計劃、擬建成區達標面積、擬實施項目清單。(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資規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制定技術標準。根據降雨特征、地質土壤等基本情況,制定全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體系。編制完成《岳陽市海綿城市規劃設計技術導則》《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圖集》《岳陽市海綿設施運行維護技術導則》《岳陽市海綿設施植物選型指引》等技術標準。各技術標準應落實到市、縣范圍內相關新、改、擴建工程設計、建設和運維當中,確保海綿城市建設的標準化、統一化、規范化。積極開展本土化技術專題研究,為海綿城市規劃建設提供科學系統的技術支撐。(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完善工作機制。

        1.加快立法工作。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GB/T 51345—2018)及有關法規政策,加快推進《岳陽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立法工作,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納入條例,切實規范海綿示范城市建設工作。(責任單位: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

        2.完善全過程管控機制。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規劃管控實施細則》,細化海綿城市指標的管控流程,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指標納入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方案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工作流程及要點》《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實施細則》《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運行維護實施細則》,加強全過程管控。(責任單位:市資規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統籌有序建設。

        1.構建“8+3+6+N”總體布局。市城區共劃分8個匯水分區,海綿城市建設以匯水分區為基本單元。突出目標管控、示范引領,集中打造南湖南片區、東風湖片區、高鐵站片區等3個新城建設集中示范區;突出問題導向、成片示范,集中打造西環線片區、南湖北片區、火車站南片區、湘北大道西片區、王家河東片區、新港片區等6個城市建成區先行示范區;確定西環線片區海綿化改造、東風湖吉家湖海綿化改造、巴陵東路海綿化改造、珍珠山公園、王家河生態風光帶、賒月公園、南湖公園等N個典型示范項目。(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城投集團、市洞庭新城公司、市三峽水環境公司)

        2.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海綿城市理念融入。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城市品質提升、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城市更新、道路改造、排水系統提標改造等,因地制宜落實海綿城市理念。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水環境治理為突破口,統籌推進區域整體治理。強化市中心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PPP二期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的融入,做到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建設、形成示范。(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城投集團、市交投集團、市洞庭新城公司、市三峽水環境公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加強新建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管控。全市新建項目應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對處于立項、用地審批、規劃設計階段的項目,暫未頒發立項批復、“一書兩證”(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應按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及時補辦相關手續、補充相關資料。對正在施工的項目,財政投入建設的保障房、安置房、學校、醫院、運動場館及市政道路等設施,有條件按海綿城市標準建設的,應及時進行設計變更并實施。社會投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城投集團、市交投集團、市洞庭新城公司、市三峽水環境公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加強項目建設全流程閉合管理。落實全周期管理要求,完善項目管控流程,實現全流程閉合管理。在項目建設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等階段,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篇),建立海綿城市建設初步設計方案技術審查機制。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審查,項目驗收時,竣工驗收報告中應載明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指標和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建設主管部門監督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資規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團、市交投集團、市洞庭新城公司,市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

        5.加強建設效果監測管理。建設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平臺,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對建設效果實行動態監測、評價。(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

        6.統籌項目建設資金。我市在建和已建的涉及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水資源等方面的項目資金統籌納入海綿城市建設配套資金范疇。中央獎補資金堅持專款專用、以獎代補、以點帶面的原則,6個城市建成區先行示范區中央獎補資金占比原則上不超過60%,3個新城建設集中管控區的中央獎補資金占比原則上不超過20%,全域統籌推進海綿中央資金占比原則上不超過2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重點問題。各級各相關部門單位要緊密合作,加強工作協同,實現“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形成工作合力。明確各相關部門單位工作責任,制定任務細化清單,加強日常協調,加快工作進度。(責任單位:市領導小組)

        (二)落實資金保障。強化海綿城市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和績效考核,落實相關海綿城市建設財政鼓勵性與支持性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強化績效考核。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績效考核辦法》,明確三年示范期間海綿城市建設考核內容,每年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進行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考核。(責任單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強化技術支撐。依托高水平技術顧問團隊和專業頂尖科研機構,強化技術支撐。組建海綿城市技術專家庫,發揮科研院校、行業協會以及其他具有專業資質的技術單位和技術專家作用,加強技術培訓、日常溝通,開展實地督導。(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五)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的宣傳,提高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認知度、認可度,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維護、監督等環節,形成全社會廣泛支持和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注重在中小學、公園廣場、城市道路等公共基礎設施打造海綿城市科普宣傳陣地。(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岳陽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

        (六)探索管理新模式。開展海綿城市設施維護管養模式、投融資、雨水收費制度、水權交易相關機制研究,應用推廣海綿城市新理念、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制定技術創新、產業優惠等政策,進一步提升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產業化水平。(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附件:1.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年度目標(2022—2025年)

        2.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部門單位責任清單

        附件1

         

        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年度目標(2022—2025年)

         

        序號

        時  間

        海綿城市建設年度目標

        備    注

        1

        2022年底前

        市城市建成區不少于30%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其他縣市區城建成區不少于15%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以岳陽市2020年統計年鑒公布的岳陽市中心城區、各縣(市)建成區面積為基準

        2

        2023年底前

        市城市建成區不少于40%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其他縣市區城建成區不少于20%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3

        2024年底前

        市城市建成區不少于45%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其他縣市區城建成區不少于25%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4

        2025年底前

        市城市建成區不少于50%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其他縣市區城建成區不少于30%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附件2

        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部門單位責任清單

         

        責任單位

        工 作 任 務

        時間節點

        市住建局

        制定海綿城市建設整體方案和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統籌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負責對新、改、擴建項目中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的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證、建設監督、竣工驗收、歸檔移交等工作進行全過程管理;對海綿城市建設實施績效考核;實施海綿城市建設效果監測及平臺建設;制定中央資金分配方案;開展雨水收費制度和水權交易機制相關研究;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設計、材料、施工、運行維護定額標準等

        修編《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

        2023.12.31

        制定《岳陽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3)》

        2022.6.30

        制定《關于加強市城區海綿城市建設全過程監管工作的通知》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源頭管控詳細規劃》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規劃設計技術導則》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圖集》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設施運行維護技術導則》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方案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工作流程及要點》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實施細則》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運行維護實施細則》

        2022.6.30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2022.6.30

        加強雨水資源收費調查研究

        2022.6.30

        制定相關定額標準

        2022.6.30

        市住建局

        加快推進《岳陽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立法工作,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納入條例

        完成《岳陽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立法調研論證工作

        2022.12.31

        市發改委

        根據海綿城市相關規劃和技術性要求,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嚴格審查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

         

        常態化

        市財政局

        加強海綿城市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和績效考核,落實相關海綿城市建設優惠政策,統籌指導市本級配套資金籌措等工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常態化

        市資規局

        編制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等相關專項規劃時,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其剛性控制指標;在用地審批階段將海綿城市建設剛性指標納入項目規劃條件;制定規劃管控實施細則;在相關規劃編制時,將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納入其中

        制定《岳陽市海綿城市規劃管控實施細則》

        2022.6.30

         

        常態化

        市水利局

        督促指導水利工程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嚴格控制城市河湖水域空間管理,加強城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與監督管理等,并積極爭取防洪建設方面的政策資金

         

        常態化

        市交通局

        負責交通公路項目落實海綿城市理念

         

        常態化

        市城管局

        負責城市內澇治理,積極爭取排水防澇方面的政策資金,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海綿設施建成后維護管養;研究海綿設施植物選型

        制定《岳陽市海綿設施植物選型指引》

        2022.6.30

        市生態

        環境局

        負責河湖水質監測監督、排污口監管、工業企業污染控制等,并積極爭取流域治理方面的政策資金

         

        常態化

        市氣象局

        負責氣象觀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超強降雨內澇災害防御措施。

         

        常態化

        市林業局

        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指導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

         

        常態化

        市審計局

        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資金、項目的審計工作

         

        常態化

        市工信局

        負責制定海綿城市相關產業支撐政策

         

        2022.6.30

        市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

        成立海綿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統籌管轄范圍內的海綿城市建設,制定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計劃,完成海綿城市建設任務目標

         

        常態化

        其他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編制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計劃,完成年度海綿城市建設任務目標,統籌管轄范圍內海綿城市建設

        編制《海綿城市建設系統化實施方案》

        2022.6.30

        編制或修編《海綿城市專項規劃》

        2022.12.31

        市三峽水環境公司

        在市中心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PPP二期項目中融入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實現項目建設目標

         

        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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